4月22日,执法人员分成两组,分别来到被举报人位于鼓楼东大街和簋街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。经查,执法人员发现被举报的两家门店在门头上均突出使用了“鲍师傅”字样、价签和蛋糕纸杯上也都使用了“鲍师傅糕点”和“鲍师傅”字样。
价签上使用了“鲍师傅糕点”字样。董芳忠/摄
纸杯上也使用了“鲍师傅”字样。董芳忠/摄
经查,上述两个当事人在没有获得“鲍师傅”商标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,于2018年3月份冒用“鲍师傅”从事经营活动,执法部门已于2018年6月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,并分别处以没收相关侵权商品、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。上述两个当事人,在被处罚后,仍使用“鲍师傅”从事经营活动。依据《商标法》第六十条第二款“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,应当从重处罚”的规定,东城区市场监管局已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并对当事人立案调查,下一步将从重对当事人进行处罚。
执法人员在现场开展执法检查。董芳忠/摄
制作现场笔录。董芳忠/摄
东城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的打击侵犯“鲍师傅”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,是“知识产权:助力疫情防控,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”系列执法活动之一,旨在保障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,在全面复工复产阶段为消费者创造安全、舒适、放心的消费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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